【徵聘公告】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誠徵專案研究人員

一、職稱

專案研究人員(助理研究員級(含)以上1名,職務等級依本中心約聘研究人員聘用及考核辦法辦理)。

二、資格條件

比照研究人員職務等級,分為研究員、副研究員及助理研究員三級,其聘任資格如下:
(一)研究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 任大學副研究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
 2. 具有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在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相關之研究工作八年以上,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

(二)副研究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 任大學助理研究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
 2. 具有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在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相關之研究工作四年以上,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

(三)助理研究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 任大學研究助理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
 2. 具有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3. 具有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在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相關之研究工作四年以上,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

三、聘用日期

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至起至114年7月31日止(實際起聘日依完成報到手續為起聘日)。
本中心約聘研究人員初聘為一年;於聘期屆滿二個月前,由本中心確定經費來源及業務需要,且參酌其工作表現及評估結果進行再聘審議。

四、職務說明

(一)工作內容:
 1. 數位校園的規劃與建置。
 2. 創新線上課程的設計與發展。
 3. AI相關課程的教學與推廣。
(二)待遇:比照公立大專教師薪資明細表,依最終聘任職務等級薪額支給(助理研究員薪額310起;副研究員薪額390起;研究員薪額475起)。
(三)工作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四)工作地點:陽明交通大學光復校區。

五、檢附資料

(一)個人履歷 表、個人簡歷(自傳)。
(二)學(經)歷證明。
(三)學術著作列表(若為SSCI、SCI、TSSCI等級之論文,請註明)、近五年代表著作及作品。
(四)曾獲得國內外獎項或榮譽之清單,並簡要說明(中文500字內)。
(五)最高學位證書(或即將畢業之證明文件)。
(六)介紹(推薦)函兩封以上。
(七)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

六、公告期間

即日起至113年 4月27日。

七、應徵方式

應徵者請備妥前述資料,於113年4月27日(星期六)前,以電子郵件寄至rchss@nycu.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專案研究人員(姓名)」;
推薦信請另寄至本中心主任 周倩教授cchou@nycu.edu.tw之信箱,或郵寄至「300093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收」(以郵戳日期為憑)。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八、消極資格條件

(一)非屬機關首長或計畫項下執行單位各級主管、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姻親。
(二)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計畫另有規定者,依該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三)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 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 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而有必要予以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並經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九、如經錄取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錄取人員應同意於在職期間內提供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十一、備註

(一)本職缺擇優錄取,若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二)資格符合者將以email及電話通知面試時間,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本案聯絡人: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邱小姐
聯絡電話:03-5712121分機52492
電子信箱:jia@nycu.edu.tw